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 价值是反映主体和客体之间意义关系的哲学范畴,是客体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意义。在价值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客观主义价值论和主观主义价值论的对立。
- 价值的基本特性(价值本质的表现):
- ①主体性:价值的主体性是指价值直接与主体相联系,始终以主体为中心。其一,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存在;其二,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创造,使客体潜在的价值转化为现实的价值。
- ②客观性:价值的客观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不依赖于主体的主观意识而存在。
- 其一,主体的存在和需要是客观的,而不是抽象的;其二,客体的存在、属性及作用是客观的。
- ③多维性:价值的多维性是指每个主体的价值关系具有多样性,同一客体相对于主体的不同需要会产生不同的价值。
- ④社会历史性:主体和客体的不断变化决定了价值的社会历史性。
- 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作的评判或判断,因而也被称作价值判断。
- 价值评价的特点:
- ①评价以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
- ②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直接相关;
- ③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对客体状况和主体需要的认识;
- ④价值评价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别。
-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的体系,是人们关于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基本观点。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着规范和导向作用。
- 对民族与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 真理与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
- ①实践的真理尺度:在实践中人们必须遵循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真理;
- ②实践的价值尺度:在实践中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 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在这两种尺度共同制约下进行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 真理与价值或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
- ①价值尺度必须以真理为前提;
- ②人类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推动着人们不断发现新的真理。
Powered by Forestry.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