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核心内容,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方法。
- 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 ①唯物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 ②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统一: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规律。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
- ③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方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观点和矛盾分析方法的时代表达和时代升华。
- 学习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 ①辩证思维能力:
- 1.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要自觉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掌握运用好辩证的逻辑思维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
- 2.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要求我们客观地而不是主观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观察事物,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 3.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还要善于运用多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并在这种综合运用中体现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辩证智慧。
- ②历史思维能力;
- ③系统思维能力:系统观念是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观点的应有之义;
- ④战略思维能力;
- ⑤底线思维能力;
- ⑥创新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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